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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发表时间:2017年8月16日 浏览:308次
摘要:本文从体制、机制、农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农村金融配套政策入手,全面分析了县域农村金融主力军农村信用社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制约因素,提出了农村信用社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五点建议。
关键词:农信社;支持;农业产业化;问题与建议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 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要彻底解决“三农”问题,根本途径就是要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而要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主要在于: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规划区域化产业发展、实施品牌战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外向型农业经济、创新金融投入机制等。为此,笔者对紫阳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现状、金融支持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以寻求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切入点。
一、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现状及金融支持情况
紫阳县位于陕西南部,汉江中上游,大巴山北麓,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境内万山综错,河溪密布,从而形成了“三山两水一川”的地貌特点。紫阳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素有“茶乡、歌乡、桔乡、板石之乡”和“笔石圣地”之称,被文化部和省文化厅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陕西省民歌之乡”,紫阳民歌还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自 1998 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及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大信贷投入,强化信贷管理,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通知》等一系列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政策,农业和农村经济获得信贷服务的面有所拓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贷款难”问题得到缓解。重点支持了我县茶叶、畜牧、药材等支柱产业的发展,并带动了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迅速发展壮大,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农业产业化“链条”运行。
二、制约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因素
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程度与效能,离不开农村金融整体所处的发展水平和阶段。当前,农村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困难和障碍,其根源既在于农村金融体制、机制内部因素制约,也与农村金融市场环境、配套支持体系等外在影响密切关联。
(一)从体制方面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功能性障碍
一直以来,部分国有商业银行追求利润的目标与农业高风险、低效益特点的不对称性及经营战略的不同,使其对农业发展的支持没有太大的积极性;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刚刚拓展对农业信贷支持, 但相对于其资金流出总量, 支持农业发展力度明显偏弱;作为主要服务“三农”的农信社由于受县域金总额被多家金融机构“瓜分”的影响,其自身资金规模受到限制,无法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远远不能满足农业发展需求。
(二)从机制方面看,信贷资金管理与农村发展资金需求存在矛盾
一是经营决策和管理权逐级上收;二是内控机制趋严,贷款发放除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外均强调抵押担保;三是信贷责任与信贷考核制约了农贷投入。为规避信贷风险,金融机构对信贷人员实行贷款“三包”责任制,即包放、包收、包效益。基层信贷人员往往采取宁可少放或不放的作法来避免风险,使有的农户正常资金需求得不到及时解决。而同时信贷人员所承担的风险与收益不对称,影响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四是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控制与农户资金需求存在矛盾。金融机构按照等级条件给予农户的金额度不能满足规模种养殖农户的需求,导致农户发展受限;五是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脱节。由于现代农业已打破传统农业的春种秋收模式,向反季节、长周期发展,一些特色农业生产周期延长,而目前金融机构仍采取传统的农业贷款发放办法,无论贷款种类、用途均实行 1 年以内的贷款期限,已不适应现代农业经济的发展模式。
(三)从环境方面看,农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缺位制约金融服务
一是农业保险市场发展滞后。农业保险面临供给和有效需求的双重制约:一方面,农民普遍对农业保险认识不够,参保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由于农业保险风险大、回报率低,各保险公司不愿涉足农业领域,即使有开设的,险种设置也不尽合理,农民选择保险品种的余地很小;二是农业信用担保机构缺位,致使涉农小微企业受信贷瓶颈制约。紫阳县仅涉农企业就达 67 家,这些企业很难办理符合要求的抵押担保,而能够有效解决其融资难担保难的农业信用担保机构还仍处于缺位状态,造成大企业贷不足、中企业难贷款、小企业贷不到,其信贷需求满足程度较低。金融部门对涉农民营企业投入不足,减缓农业结构调整步伐。
(四)从政策方面看,农村金融配套政策不齐,激励不够,滞缓了创新步伐
由于政府部门在农村金融体系和农村金融市场建设中的巨大能动性,其提供配套政策的种类、方向与力度对农村金融创新有着很大影响。但目前农村金融相关配套政策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外部环境不够宽松, 政策扶持和风险规避机制相对滞后地方政府总体仍停留在撮合贷款、“口头契约”等指令式阶段,未能在市场风险补贴、信用建设、融资中介担保、农业保险等方面为金融安全运行提供支持;二是政府配套措施明显滞后。如林权抵押因采伐政策过严,商品林采伐指标偏少,加之一些地区林业部门对采伐指标分配不透明,容易造成抵押贷款林因无采伐指标而拖欠银行贷款象。一些中介评估机构对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尺度不一,难免出现评估失真或人情评估的现象,不利于银行合
理掌握贷款标准。 由于缺乏有效的信用担保体系, 农村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微小企贷款办理抵押的评估等费用还比较高。同时,林权抵押品变现涉及诸多手续及交易费用,处置到
位存在较大困难;三是对农村金融创新的鼓励不够,部分银行业机构在创新活动中放不开手脚。
三、推动农村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一)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的有关政策。全面落实农村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投放的考核机制,启动《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对设在农村的各类银行应确定一定的比例发放农业贷款,加大信贷的支持力度,缓解农村资金严重外流的局面;其次,要改进信贷管理体制和抵押担保方式,增加农户贷款品种。要根据农村金融需求的多元性,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满足农户除存贷款业务以外的金
融服务需求。要开展具有农村特色的金融服务,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让农民真正得到金融服务的实惠;再次,农村金融机构要扩大和延伸支农服务领域的宽度和深度。 一是变 “等贷” 为 “引贷” ,变小农业为大农业。金融机构应树立市场营销理念,改进支农服务水平,变小农业为大农业,对符合农村产业政策、资金投放安全、还款有保证的都要予以积极支持。二是积极引导,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把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农业综合效益放在重要位置,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为其想点子、找路子,让市场农业、科技农业、特色农业、生态农业、避险农业成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农民致富的好法宝。三是培植农村产业化龙头业,培养优良的信贷载体。积极寻找和培植高效金融载体和生息源,优先支持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发展,逐步壮大龙头企业群体,建立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种养加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现代农业新格局。四是加快城镇化建设。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
(二)构建风险补偿机制,合理分散支农贷款风险
一是借鉴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的办法。对农业贷款也实行财政贴息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逐步引导银行信贷资金向农业领域配置;二是通过制度和财力扶持,培育一批专业性的农村信用担保组织。通过多种途径筹集农村担保基金,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并完善农户联保制度,切实解决农民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如可以县、乡(镇)两级政府财政出资为主,以龙头企业等经济主体筹资为辅,组成农业贷款担保基金,主要面向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服务,解决农户及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大额融资担保难的“瓶颈”问题。这同时也使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得以有效保全,免除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支农的后顾之忧;三是建立农村支农贷款保险机制。农业保险同样大有潜力可挖。针对
农业投资风险较大的现实,由农户、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三方协商,在农户贷款时向保险公司投保,试行农业保险贷款,既拓展了保险业务领域,又消除了农民投资和银行贷款的后顾之忧。
(三)搭建信贷支农信用平台,降低农业融资成本
一是营造信用政府。政府应加速实施信用环境建设,将信用建设的目标、步骤分解细化,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与政绩挂钩,形成强大的压力和促动力。司法部门要公正审理金融债权纠纷案件,不偏不倚,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以自身的公信力带动全社会的信用建设;二是创建信用金融。各农村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信用立行(社)”思想,严格规范经营行为,遵守信贷合同;三是培育信用客户。客户树立“信用为本”的观念,切实履行合同条款,按时还本付息;此外,为降低农业融资成本,改善农业融资软环境,着重解决贷款中介收费门槛过高问题,建议政府专门就此作出规定,根据各农村经济主体的承担力制定与之相关的抵押、评估、公证、登记程序和收费标准,减轻融资双成本负担。
(四)营造良好的金融创新外部环境,完善配套政策,激发创新动力
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的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配套政策的支持和外部环境的完善。此,一要大力发展各类中介组织。政府部门应积极培育社会化、竞争化的中介机构,在贷款抵押物价值评估、登记、过户、资信证明、信用评估等方面发挥与银行业机构的衔接作用。同时,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府和中介服务,切实降低确权、登记、过户等中介服务成本,以有效降低金融产品创新成本;二要建立有效合理的经营管理及监管机制。各银行业机构上级行应制定更加灵活的信贷管理、责任考核措施,在落实信贷风险控制责任制的基础上,适当放宽基层银行业机构信贷产品与服务创新权限;三要进一步发挥监管部门对金融创新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步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业务的健康发展。
(五)切实发挥农信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全面启动实施“金
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助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信社与“三农”同根、同源、同成长的鱼水关系,无疑使农信社支持“三农”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精耕“三农”市场,实施“三大”工程,就是要构建与“三农”紧密互动,互惠共荣的新型客户关系,全面支持“三农”科学发展。一要把富民惠农作为实施“三大工程”的根本出发点;二要通过推动服务网络多元化、手段多样化,使金融服务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贴近到农户;三要通过全面实行信贷过程公开化管理,提高信贷业务透明度,提升贷款公平性和可得性;四要通过建立全面的创
新体系,顺应市场变化和“三农”需求,开发“量体裁衣”式的金融服务产品,提高客户需求满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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