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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广角

我国失业统计体系的现状及对策的探讨

发表时间:2017年7月18日 浏览:210次

摘要:劳动力的失业统计是一个关系国家国计民生的重要环节,其科学和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国家大众方针的建立和社会和谐稳定。本文在阐述我国失业统计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策略,以期对实践有一定指导作用。

关键词:失业统计;体系;对策

前言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失业人口与日俱增,失业问题相当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解决好失业问题是当前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加强统计工作,真实、准确的失业统计数据是非常重要的。

1失业人口的界定

从经济学上讲失业就是劳动力的闲置,即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一种状态,也可以说是劳动者与劳动资料在总量、构、间、空间上没有有效结合。国际劳工组织规定:失业人员是指在一定年龄以上,在参考时期内没有工作,目前可以工作而且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反映一个国家失业状况的最基本的衡量指标有两个:一是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二是城镇登记失业率。按照国际劳工办公室目前所使用的定义,从数学的角度讲,失业率是用总失业人数除以相关的劳动力人数得的商,该人数就是在业和失业人数的总和。

2.我国失业统计中存在的问题

劳动力失业率是判断宏观市场经济运行状况三大指标之一,各市场经济国家都十分重视这项统计工作。我国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过渡的同时也在积极进行有关失业统计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失业统计的理论、制度、方法以及实际操作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2.1 我国失业统计的概念与国际标准不一致

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等相关指标均是根据年末的失业数据计算的时点指标。一方面失业的时期性特征得不到反映,以一天代表一个时期乃至一年显然不合理,因为周期性,季节性、技术性等因素其间均匀变动的可能性很小;另一方面,这个数值是人们通过一年努力的结果,其间可能的大量失业状态被掩盖,足以说明年末数据偏低;我国政府向社会公布的失业率,是城镇登记失业率既然是“城镇”失业率,就不反映农村的失业问题,就是说它只反映我国一部分失业问题,而西方国家公布的失业率是既包括城镇又包括农村的全社会失业率;所谓“登记”失业,是指非农业户口,在一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要求就业而无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如果无业,但没登记,就统计不进去。西方国家公布的失业率是调查失业率,而调查失业率的真实性高于登记失业率。

2.2 失业统计的年龄界限僵化 

    我国的调查失业统计的年龄界限与国际一致,但是登记失业年龄界限却很不合理。仅限定为男1650岁、1645岁,上限连退休年龄都不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男 60岁、55 岁,这一方面使得很多在劳动年龄内一般是1665岁的人都没有包含进去,另一方面,很多超过退休年龄的人仍然具有劳动能力并且有工作要求,他们完全符合失业的定义,但是却没有被包含到失业人口中去。这必然使得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和失业率和实际值偏离较大。

2.3 失业的统计指标过少,时效性较差

我国目前衡量失业状况的统计指标只有两个:一是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二是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是一个时点指标,城镇登记失业率的计算也是根据年末最后一天的失业数据计算出来的,不能反映失业的时期性特征。失业是一种时期现象,大部分失业人员往往是一年中的某一段时期处于失业状态。只在年末统计失业指标,相隔时间长,时效性差,没有起到统计数据为宏观决策服务的作用,不能用于准确判断我国的失业现状。

2.4 失业率只反映显性失业

失业包括无工作岗位即显性失业和有工作岗位但其边际产出小于工资即低效率的隐性失业。如企业兼并、破产、减员、增效等原因而出现的下岗人员,国家强调企业自我消化,尽量不要推向社会,而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包括发放基本生活费、代缴社会保险费等,使这些事实上没有工作岗位,也没有工资,只领取很少生活费,甚至基本生活费都未领到的人员,却不在失业统计范围;加之,大量存在的政府机关的富余人员实质上也是一种隐性失业同理未记入失业率,据估计我国现有就业人口中的隐性失业率在30%左右,其中农村和城镇的隐性失业人口比例大约分别为80%20%。城镇登记失业率对隐性失业未予反映,使之明显偏低严重存在的隐性失业掩盖了我国失业的真实情况;

3.我国失业统计的对应策略

失业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全球性难题,失业统计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将其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系统研究完善。

3.1 对失业人口进行重新界定

失业人口的界定是对失业人数、失业率等一系列指标的定性解释,是决定定量的准确性、定量分析的质量和进行各种比较的前提。我国失业统计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从统计工作自身而言其根源就在于对失业界定的不科学,所以,完善我国失业统计工作的突破口显然在于对失业人口的重新界定。根据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实际,我认为我国失业人口可以界定为:16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和求职活动,在调查周内没有工作,或有一定工作但其劳动报酬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人。显然它与现存的失业人口界定差异较大。

3.2 拓宽失业统计口径

    我国失业统计的范围应由目前的城镇人口扩展到农村,以全社会经济活动人口为其统计范围,进行全社会口径的失业统计,以避免第一产业的从业人员大量涌入城市,从事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而在城镇失业率统计中却忽视了这支庞大的就业队伍,因此对农村转入城市的劳动者应在统计范围内,这些非城镇户口的劳动者进入城市后,由于其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长期滞留在城市,既使失业仍在寻找与原工作相近的工作,因此这部分非城镇户口的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祝应进行统计。

3.3 建立完善的失业统计调查体系

建立在重新界定的失业的基础上的失业统计,在现实情况下,单独或主要采用全面调查特别是全面统计报表制度显然是行不通的。必须确立以灵活高效节省的抽样调查为主,抽取足够数量的住户,确保样本的地区、行业职业、年龄和性别等的代表性,原则上每半年调查一次(以后逐步发展为每月调查一次),以及时客观反映和公布、深入分析我国的失业状况。要特别注重充分利用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和普查之间的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对其进行验证补充,尤其是检查样本的代表性,采用科学方法适时更新部分样本单位,确保抽样调查的质量。由于抽样调查误差的原因,其资料不能进行足够的细分类而使其资料效用受到很大限制,解决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利用人口普查和抽查资料进行细分类的反映和分析或结合抽样调查结果进行调整另一个就是完善补充现行基层就业部门的待业登记方法和内容,以此得到失业的细分类资料,所以,在失业统计调查中,辅之以全面调查也是必要的。

2.4 构建一套完整的失业统计指标体系

建立失业统计的有关指标及指标体系,为客观反映失业规模、结构、变动提供依据,使对失业的深入分析和研究成为可能,所以它是失业统计的基础工作之一。应该说随着失业界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失业统计及其指标的科学性也相应地部分解决但尚未根本解决,特别是失业统计指标体系的建立,如何用一系列相互联系的指标构成一个整体全方位地反映失业的规模、结构、变动及与其它经济因素之间的关系,尚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因为其设置必须确保科学性又要有切实的可操作性。现行的失业统计指标过于单一,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不能准确判断我国的失业现状。如果想从定量的角度分析我国的失业现状,以便更好地解决就业问题,必须重新构造失业统计指标体系。  

总之,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国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压力与失业危机,在总结和发现我国失业统计问题的同时,建立和完善我国失业统计指标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

2.  东方社奇,我国失业问题统计分析与对策研究[J],热点透视,2003

3.  朱海燕,我国失业问题统计分析[J],宏观经济,2005

4.  申春兰,我国失业统计的现状及改革思路[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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